关于选派在校本科生2017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培养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580

为开阔学生学术视野,促进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与合作,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议,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秋季学期继续选派全日制本科生台湾友好高校交换培养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5级、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注:每人限报一所大学,不可兼报。

二、选拔条件

1.思想素质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3. 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所学专业与申报学校已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

5.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住宿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3500RMB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6.在校期间,未参加过其他交流学习项目。

三、派出学生的培养和管理

1.派出学生享受所申请学校交流学生的相应待遇,须遵守我校和申请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派出学生在交流学习前必须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并进行学期注册。

3. 派出学生在台交流学习期间需自己承担住宿费,本校住宿费不缴纳,寒假离校前须办理本校床位腾退手续。

4.派出学生在台湾高校交流期间应选修符合学籍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1625学分的课程,返校后,经我校审核认定后可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学分。修读的非本专业课程只能作为选修课学分进行认定。

5. 学生往返旅费、赴台证件办理费用、书籍、保险、生活费、住宿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选派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携个人履历到所在院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30日下午5:00

2.请院系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结果对报名学生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确定推荐次序,并于45日中午12:00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次序排列)、学生履历报学校教务处交流生事务管理科,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ianyuanjia@ouc.edu.cn,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6782425

3.教务处负责审核申请表和计算学业成绩平均分,并会同有关部门拟于410日进行面试,综合平均学分成绩、面试成绩和院系推荐意见等确定选拔结果并推荐给交换学校,经交换学校同意接收后,报请学校批准后派出。

4.派遣名单一经确定,即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并通知各相关院系。

5. 获得资格的同学到台湾事务办公室(行远楼361)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项目内容如仍有疑问,请发邮件至wangshui@ouc.edu.cn,电话:66786575

五、获得赴台交流资格的同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成绩单2

2)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在读证明1份;

4)证件照片4张;

5)保险单1份(确定赴台交流的学生才需办理)。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务处  

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7316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赴台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2017秋季对台交换生项目一览.xls

附件4:交流院校交换项目详细信息.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