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课题管理

publisher:POGOC发布时间:2016-06-13浏览次数:250

科技部:

(一)制定973计划发展规划;


(二)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


(三)组建973计划专家顾问组、领域专家咨询组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


(四)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发布申报指南;


(五)建立备选项目库,负责项目申报受理、评审评估、立项、结题验收等工作;


(六)负责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协调、监督等工作;


(七)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项目依托部门:

科技部委托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等作为项目依托部门,协助进行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与管理。


主要职责是:督促项目实施,协助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项目研究计划、调整方案和结题等提出审查意见;承担其他需要组织协调的工作。


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项目首席科学家所在单位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经费管理,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研究成果管理;协调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查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以及项目其他上报材料。


课题承担单位:

课题承担单位按照加强法人单位管理的要求,为课题组织实施提供服务和保障,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主要职责是:负责课题经费管理,加强对外拨经费的审查和监督,为课题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负责课题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国有固定资产和研究成果的管理;协调处理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查课题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以及课题其他上报材料;接受科技部、财政部及专家组的指导、检查和验收等。


专家顾问组:

973计划专家顾问组对973计划进行学术咨询,每届任期四年。主要职责:


(一)开展战略研究,对973计划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提出973计划年度申报指南建议;


(三)主持立项综合咨询,以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四)对973计划项目重大调整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领域专家咨询组:

领域专家咨询组以项目专员形式参与973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每届任期五年。主要职责:


(一) 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向科技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向科技部提出年度咨询工作报告;


(三)主持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四)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项目应积极支持咨询组的工作,提供项目简报、年度总结报告等,并邀请咨询组责任专家参加项目的主要学术活动、年度总结会议等。


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

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进行学术咨询,并以项目责任专家形式参与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每届任期三年。


(一)开展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发展战略研究,对计划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提出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年度申报指南建议,受科技部委托主持项目复评、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工作;


(三)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科技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向科技部提出咨询工作报告;


(四)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专题专家组:

参与973计划专题的组织实施,每届任期三年。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战略研究,对专题进行顶层设计和学术咨询;


(二)提出专题年度指南建议;


(三)主持专题项目的复评、中期评估工作;


(四)跟踪了解专题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科技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提出年度咨询工作报告;


(五)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项目首席科学家:

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


(一)制定项目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研究队伍,聘任课题负责人;


(三)把握学术方向和研究重点;


(四)开展学术交流,推动科学数据共享;


(五)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调整方案;


(六)组织项目年度总结、中期总结,验收课题;


(七)接受科技部和财政部组织的检查,支持专家组的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研究方向、研究计划、研究经费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应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


项目秘书或项目办公室

项目应聘任专职或兼职秘书,必要时可成立项目办公室,协助首席科学家处理日常事务。


年度总结

项目首席科学家每年12月中旬前应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按规定要求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提交:年度总结报告;推荐2-3项重要进展;年度执行情况统计数据表


成果标注

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标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资助”及项目(课题)编号。


英文:National Key Basic Research Program of China 或973 Program


代表性成果必须是第一、二标注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课题设置、研究队伍、研究经费等重大事项调整或变更时,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按程序向科技部报告并提请审批后执行。


中期评估

实行滚动支持、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


项目执行2年左右进行中期评估


目的: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研究计划和目标,   


调整和优化课题设置、经费和人员配置。


主要评估:工作状态、研究前景


工作状态:主要指研究任务的落实情况、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落实情况、研究思路的创新性、研究队伍的开拓创新意识、学术交流情况、项目管理是否规范等。


研究前景:主要指项目预期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国家安全或科技自身发展重大需求的贡献和作用、研究工作的创新前景、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能性等。


中期评估要避免急功近利等浮躁现象,不要片面强调研究成果或论文数量。


分两个阶段:


1. 项目中期总结:项目首席科学家主持,对各课题前两年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2. 项目中期评估:科技部负责,对项目的工作状态和研究前景进行评估。


时间安排:7-9月进行    


编制项目(课题)计划任务调整方案


编制项目后三年经费预算


结题验收

项目执行期满后,进行结题验收。


两个阶段:


1. 课题验收:项目首席科学家主持


2. 项目验收:科技部负责


时间安排:9-11月进行   


课题验收:

验收依据:课题计划任务书、课题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课题结题验收总结报告


验收重点:课题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课题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研究队伍创新能力、人才培养情况


项目验收:

验收依据: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


验收重点:项目研究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研究成果的水平与创新性、项目    首席科学家作用、研究队伍创新能力、优秀人才培养情况,以及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特别关注对重大科学问题的解决程度。


项目执行期间,须至少完成一篇科普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