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发布时间:2017-04-20浏览次数:52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7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编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
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统考安排在201773日—712日,每天按4场、每场按100分钟进行。每天第一场时间为8:00—9:40、第二场时间为10:10—11:50、第三场时间为13:30—15:10、第四场时间为15:40—17:20。其中第一、三场安排专业课、通识教育课考试,第二、四场安排公共基础课考试。

二、考试课程
  1.
课程考核方式为“统一闭卷”和“统一开卷”的所有科目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2.
以下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拟定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安排在课程结课后考试:
   (1)
采用论文、报告、单独测试等非试卷考核的课程;
   (2)
按教学日历要求,预计将于2017625日(第16教学周)前结课的课程

三、考核方式

1. 各开课单位需认真落实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通过教务信息平台填报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和统考形式,截止日期为2017511

2. 对符合开课单位自行安排考核条件的课程,各开课单位需将课程考核的具体安排办法通过教务平台进行上报,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截止日期为2017511

3. 课程期末考试需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后进行。

4. 未按规定时间备案而进行的考试按无效考试认定。

四、监考教师
根据本学期开课量情况,学校估算了本次考试所需使用的监考教师数量,并依单位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测算后分配至各教学单位,见下表所示。请各教学单位在2017511前根据要求,选派本部门在职、在岗教职工参加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安排在单位所在校区监考,具体监考任务由学校统一编排。

 海洋生命学院

3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4

 水产学院

30

 工程学院

45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6

 外国语学院

50

 医药学院

18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5

 基础教学中心(鱼山校区)

6

 法政学院

28

 基础教学中心(崂山校区)

30

 管理学院

32

 马克思主义学院(崂山校区)

9

 经济学院

2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52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16

 化学化工学院

32

 数学科学学院

26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

 海洋与大气学院

27


、其它问题
  1.
课程的考核方式以教学大纲为参照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2.
实验、实习课程考核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及相关要求进行。
  3.
课程考试安排日程、监考教师安排日程、考生考试教室和座位号等信息预计将在第13周公布。
  4.
有关考试试卷命题及印刷、阅卷、归档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黄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6782257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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